[本站讯]记者从学校体育部获悉,2014年5月-8月举行的第23届山东省运动会,全省共有60所高校代表队参加了大学生乙组的比赛,我校体育健儿参加了其中的田径、篮球、健美操、乒乓球、武术五个项目,获金牌47块,银牌11块,铜牌10块,取得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,我校荣获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李登波、赵新华、王玉莲等7名教练员,孙守万、赵泽强、周在峰等10多名优秀运动员获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
山东省运动会由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体育局联合主办,每4年举行一届。本次参赛是我校自2010年首次参赛后,第二次在省运会舞台上大显身手。成绩的取得,充分反映了我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以来的活动成果,是我校“文化校园工程”建设中的亮丽一笔。
体育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一环,也是我校“文化校园工程”建设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我校不断投入资金,完善体育健身设施,建成了国家一级田径运动场一处,可以举办国家级体育比赛,标准运动场两处,大型室内体育馆一处,曾举办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、中国女排四强邀请赛、全国国际标准舞大赛、中美女排对抗赛、山东省大学生武术锦标赛等重大体育赛事。学校体育运动蓬勃发展,参加各级比赛均获优异成绩,特别是在2011年、2012年山东省“体彩杯”篮球比赛中,我校女子、男子篮球代表队分别夺得全省冠、亚军,有力地推动了我校体育运动的持续健康发展。